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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鸣凤加工厂和自强公司破产财产拍卖比选中介机构公告
点击数:188  更新时间:2024-1-5

蓬溪县鸣凤粮油加工厂

蓬溪县自强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财产拍卖比选中介机构公告

 

蓬溪县人民法院2021年5月12日作出(2021)川0921破1号2《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蓬溪县自强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自强公司)、蓬溪县鸣凤粮油加工厂(简称鸣凤加工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以(2021)川0921破1号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众益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为自强公司、鸣凤加工厂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鸣凤加工厂、自强公司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相关规定,管理人拟对鸣凤加工厂、自强公司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为使鸣凤加工厂、自强公司破产财产拍卖项目社会中介机构比选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拍卖机构。欢迎具有合法资质中介机构单位报名参加,管理人将在申请机构中选择一家拍卖机构从事以上资产的拍卖工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

1、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经过年度核查的拍卖企业。

2拍卖机构须取得中拍协颁发的AA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3、公司入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备选库的拍卖企业,并具有司法辅助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

4有国家注册拍卖师2名以上(含2名)及公司具备5名拍卖从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5、拍卖机构具有类似拍卖破产财产业绩。

6企业及从业人员无不良记录。

二、拟委托拍卖项目

   对鸣凤加工厂、自强公司名下资产工业用出让土地使用权、住宅、商业门面等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树木等进行公开拍卖。

三、申请时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拍卖佣金报价表(密封);6、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四、申请比选时间

比选申请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9:30前,其后递交的资料恕不接受。在此期间,有意向报名的拍卖机构可以联系管理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比选时间:2024年1月22日10:00时。

比选申请及比选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3期1栋5楼四川众益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郑丽沙,电话:0816-2226212。

五、控制价及中选原则

由于该事项属于破产案件,其资产属于破产财产,涉及抵押债权人、职工劳动债权等原因,拍卖人收取委托方佣金不超过成交价的1%。在相关资料全部提交情况下,以报价者低为中标。

六、特别提示

1、参与比选的公司在规定的时间递交比选申请等资料,超过规定时间即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2、本次比选中选单位在比选后7日内与鸣凤加工厂和自强公司管理人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3、本公告由鸣凤加工厂、自强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

                                      蓬溪县鸣凤粮油加工厂管理人

蓬溪县自强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0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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