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剑国土供[2015](拍)字9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拍 卖 宗地编号 |
土地 |
土地 |
土地 |
规划控制指标 |
出让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首次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 |
建筑规模(㎡) | ||||||||
剑国土供[2015](拍)98号 |
城北镇剑门路 |
513 |
商住用地 (商业也比例不大于20%) |
不大于2.2 |
不小于15% |
不超过24 |
不低于50% |
不大于1129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2.10 |
20.00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由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委托四川绵阳众益拍卖公司营销拍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5日,到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或四川绵阳众益拍卖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5日,到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6年1月25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月26日上午10时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总价款中不包含国土部门办理手续费用和地产交易费,也不包含税金、拍卖佣金及其他单位相关费用。
(二)拍卖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宗地内原有垃圾收集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出资迁建。
(四)竞得人必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意见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治理工作。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账户:
(一)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赵树伟 何勇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二)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沙溪坝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联系人:梁小燕 联系电话:0839-6601831
开户单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账号:22290101040008414
九、公告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gggjy.com)
十、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201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