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位于江油市二郎庙东街第二层房屋依法进行变卖。
一、变卖时间:2013年11月26日上午10时。
二、变卖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变卖参考价格:62,705.00元(大写:陆万贰仟柒佰零伍元正)。
四、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五、其他事宜:
1、应买方式:申请应买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将变卖保证金贰万元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油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开发区分理处,帐号:2511 0104 0002 364)。公告期内只有一人申请并出价且出价达变卖保留价者,公告期满后,该申请人即为买受人;公告期内有多人申请报名并出价的,公告期满后以公开竞价之形式进行,应价最高者且达保留价者为买受人。
2、变卖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原址公开展示,有意购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及资质文件、应买申请及保证金交付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本公告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4、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油坊街9号盛鑫苑2幢1-5-B
5、联系电话:0816-2338150、13908118619、13881152467
6、联系人:杨先生、袁先生
7、监督电话:2226458
8、公司网址:www.myzys.com
四川绵阳众益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