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众益拍卖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项目 -> 正文
20130412拍卖公告
点击数:1602  更新时间:2013-3-28

 

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权拍卖公告

根据《平武县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规定》规定,经平武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武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四川绵阳众益拍卖公司将于2013412日下午2在平武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公开拍卖部分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是九龙路、飞龙路西段、县城内富华干道、汇口新区(南中环)路灯灯杆广告2年经营权。共分三个路段,总计一个标段,共计路灯灯杆636根。其中:一路段:九龙路(金家湾—北山加油站)大道两侧路灯灯杆共计:308杆;二路段:富华干道、文体中心河堤路段、飞龙桥大道两侧路灯灯杆共计:193杆;三路段:汇口新区、飞龙大桥头—东桥桥头大道两侧路灯灯杆共计:135杆。(起拍价150/根·年)。

详情见竞买须知(或查阅:www.myzys.com)。

二、报名

须具备户外广告发布资格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48-49,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平武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3万元。

咨询电话:(0816)882982813698137175

姓名:欧薇

特此公告。

平武县城市管理局

四川绵阳众益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竞 买 须 知

一、参加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权拍卖竞买人必须是经平武县城市管理局资质审查合格且交纳了竞拍保证金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允许每个参加竞买的企业单位凭号牌三人进入拍卖会场。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标的是九龙路、飞龙路西段、县城内富华干道、汇口新区(南中环)路灯灯杆广告2年经营权。共分三个路段,总计一个标段,共计路灯灯杆636根。其中:一路段:九龙路(金家湾—北山加油站)大道两侧路灯灯杆共计:308杆;二路段:富华干道、文体中心河堤路段、飞龙桥大道两侧路灯灯杆共计:193杆;三路段:汇口新区、飞龙大桥头—东桥桥头大道两侧路灯灯杆共计:135杆。(起拍价150/根·年)。

四、广告牌的技术规格

广告牌规格:高2米、宽0.8米。形状为长方形,以灯杆为中心对称两侧式,总宽度不超过2米。广告牌底边高度(与路面垂直距离)3.5米。

广告牌材料:板材。

广告牌安装:广告牌安装时须对灯杆进行必要的防护,固定广告牌处必须加橡胶垫于灯杆周围,不得损伤灯杆及其漆面,保持灯杆原貌。保证广告牌固定牢固,不影响任何交通安全。

五、路灯灯杆经营权采取三个路段为一个标段整体出让的方式进行拍卖。每个标段路灯灯杆广告经营权拍卖以单根路灯灯杆为单位,有偿使用期限为2年,有偿使用费分年交纳。起拍价150/根·年,竞买每次举牌至少增加10/根·年,一旦成交,总成交价款=本标段路灯灯杆数*单杆成交价* 2年。

六、竞拍时请慎重举牌,一旦敲槌,即视为成交,竞买者当场与平武县城市管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于7日内交清相应款项,并签订协议,逾期未交清款项和签订协议,即视为弃权,参加竞买前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买广告位成功的企业单位须按城管局指定的地点和设置标准按期完成广告位的设置,同时自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相关手续,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广告经营期间对广告牌应定期清理、及时维护、更换破损陈旧版面,保持广告牌的完整和整洁,不得影响市容。因管理维修不及时和管理不善造成广告位的损失及一切安全问题一律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相关损失。

八、参加竞买的企业未取得经营权,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参加竞买的企业取得了广告位经营权,其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竞买企业取得广告位经营权,在期限内免交广告位有偿使用费。

十、买受人不承担拍卖有关的公证费、拍卖佣金。

十一、自觉遵守拍卖会场纪律,违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上一篇内容: 20130423变卖公告
下一篇内容: 20130514拍卖公告
  】【返回顶部】【返回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